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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使用年限

发表于2016-02-19
据了解月桥花院地块是开发商于2007年取得,按照70年产权是到2077年,从07年至今过去近10年。国家规定开发商取得地块2--3年不开发将收回该地块,由此可见月桥花院该地块应该几经倒手。而在购房时,置业顾问并未提前告知该房使用权限已经过去近10年,此行为是否构成欺骗?而实际的70年使用权限缩水近10年,按照目前说法70年产权到期后产生一定续费,开发商是否该在房款上予以一定优惠补贴?据了解周边的中锐.星尚城花园洋房折后均价6500左右,且该地块是2013年取得,70年产权也就是到2083年。对于月桥使用年限已过近10年,月桥的业主们有什么看法?个人观点,公正而论,不喜勿喷。。。
发表于2016-02-20
没有月桥的业主么???还是大家都感觉很正常没什么损失???
发表于2016-02-21
没人跟帖啊
发表于2016-02-21
月桥对外宣传和样板楼采用日本纯进口三菱电梯,而合同上却仅仅体现出来三菱品牌电梯,而上海三菱也可以说是三菱。如果确实作为卖点采用日本进口三菱,那为什么不明确在合同上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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