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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买二手房时 不要忽视办理土地证过户

发表于2012-02-22
  说到买房,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过户与办理问题,对土地证的了解却很有限。

按理说,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属于划拨用地商品房,需要补办出让才能办理土地证。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交完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进行开发并办理大的土地证。只要是有了大的土地证和其他合法的售房手续,购房者就可以到相关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的分割手续,把属于自己的土地证办到手。这个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大证割小证”。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有几种情形国土部门可以拒办土地证。一是,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二是,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三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四是,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发表于2012-02-22

给力哦~

发表于2012-02-22
一定要注意啊
发表于2012-02-22
这个必须滴
发表于2012-02-22
哦,买的是新房
发表于2012-02-22
嗯!
发表于2012-02-22
不办理土地证过户,不傻子嘛
发表于2012-02-22
一开始就要办吧!
发表于2012-02-22
引用:懒虫宝宝baby在2012-2-22 14:20:33写道:原帖
一开始就要办吧!

 
 好像是的
发表于2012-02-22
引用:麦猪布丁在2012-2-22 13:45:40写道:原帖
不办理土地证过户,不傻子嘛

 
 有的人就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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