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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坑爹啊

发表于2016-03-24

  一楼开发商赠送的院子,后来城管都要强拆,都是规划验收过的,建设时也经城管同意了,也没有超出开发商围的院子范围,可地面硬化和栅栏早建好了,现在来强拆还不走法定程序,谁给城管这种枉法权啊?规划局验的收却以违反规划强拆,这是打谁的脸啊?!

  建议买一楼带院的等打官司吧,没法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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