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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徐州欠缴物业费记入诚信档案

发表于2013-07-19

18日,徐州市公布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把欠缴物业费行为记入市民诚信档案,干部恶意欠缴物业费将影响到其考核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恶意欠费的科级(含副科)以上干部,由街道办事处发函至欠费人所属干部管理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发表于2013-07-19

扯他妈的dan,物业服务那个niaoyang

发表于2013-07-19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07-19 10:05:06写道:
2楼

 扯他妈的dan,物业服务那个niaoyang 

 赞成  政府就坑爹吧

发表于2013-07-19

就不缴

发表于2013-07-19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07-19 10:05:06写道:
2楼

 扯他妈的dan,物业服务那个niaoyang 

引用:东店子霸气在2013-07-19 11:12:08写道:
3楼

  赞成  政府就坑爹吧 

 哎政府也不看看这坑人的物业

发表于2013-07-21
滚去
发表于2013-08-07

这么坑爹的

发表于2013-08-07

我们要求看物业的资质

发表于2013-08-08

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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