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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除了房款还要交哪些钱,你知道吗

发表于2010-12-21
发表于2010-12-21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高档住宅按成交价的3%缴纳。有地税局免税证明的可免交。(财税1999210号,财税200144号,京财税20021926号)
发表于2010-12-21
3.测量费。按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0.30元/平方米。(在房地局测绘队的收费通知中要求按此标准交费)
发表于2010-12-21
4.产权登记费。80元/套。(房地局交易大厅的公告通知中有此项费用的标准)
发表于2010-12-21
5.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1088号)
发表于2010-12-21
6.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物业费的标准按照京价(房)字199719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供暖费18-30元/建筑平方米/供暖季。
发表于2010-12-21
7.如果需要贷款,还要交律师费、贷款保证金、抵押登记费、保险费、评估费和公证费。律师费0.25%-0.3%,抵押登记费0.3元/平方米,公证费是200元/份,贷款保证金、保险及评估费的比例不一,一般都是依据行业惯例及供求情况来确定数额,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发表于2010-12-21
3.测量费。按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0.30元/平方米。(在房地局测绘队的收费通知中要求按此标准交费)
发表于2010-12-21
4.产权登记费。80元/套。(房地局交易大厅的公告通知中有此项费用的标准)
发表于2010-12-21
5.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1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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