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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售楼款建广场表面风光 留烂尾楼7年怨声载道

发表于2006-10-24
来信:我们是河南省汝州市市民。1998年,当地报纸和电视台多次报道,市政府决定兴建火车站综合批发市场,市政府领导也反复讲,作为市重点工程,这是一件为民造福的好事,该市场蕴藏着无限的商机。于是,我们80多户市民想尽各种办法集资购买了综合批发市场的房子。市政府委托开发市场的金地房地产公司承诺1999年底交房。谁知交房期至后,综合批发市场不但没建完,反而陆续停了工。之后,金地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我们多次找市政府交涉,政府只是口头答应解决,拖了六七年也没真正解决。

河南汝州火车站综合批发市场业主

河南汝州是位于焦枝铁路上的一个县级市,过往的火车并不多,规模不大的火车站前有两道极不协调的风景:南边是占地50多亩的开阔广场,北边是18栋建了一半的烂尾楼。知情人告诉记者:北边的楼已停建好几年,原因是售楼款被挪用于修建南边的广场了。
发表于2006-10-24


汝州火车站以前没有配套的广场,北边有几个臭水坑,污水遍地,臭气熏天,还搭建了不少违章建筑。一些小商小贩看中这里有一定的客流量,喜欢在此摆摊做生意。南边是火车站煤炭装卸场,长年煤灰飞扬。每年河南省组织城市“三优杯”评比,汝州市都因火车站前脏乱差的环境与奖杯无缘。为了提升城市形象,1997年市政府决定在火车站前修建一个广场。

广场是市政工程,本应由市财政出钱修,但汝州市财政紧张,无力支付建广场的巨额费用。汝州市政府决定借鉴外地以地生财修广场的做法,在北边建商住两用综合批发市场(以下简称“综合批发市场”),用建市场赚的钱修南边的广场。这两项工程被统称为火车站广场综合批发市场,居汝州市政府1998年承诺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首。汝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工程指挥长,国土局负责具体实施汝州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受国土局委托承建。

然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却走了形。市政府最初的设想是先建综合批发市场,用赚到的钱修广场,但预计这些钱不够,还有500万元资金的缺口,就由市财政弥补。可到工程该开工时,汝州市四大班子突然决定先建广场,建广场资金少部分来自银行贷款,大部分来自综合批发市场的预售款。1998年底广场主体竣工后,综合批发市场才开始动工。



1998年上半年,金地公司开始预售综合批发市场,很快就有80多人购买,共取得预售款1200多万元。金地公司向买房人承诺1999年底前交房,可到了1999年底,综合批发市场没有如期竣工,2000年初突然停工,18栋楼房建至一半,一搁就是7年。

汝州市国土局对烂尾楼的解释是:“修广场用了1600多万元,综合批发市场预售款大部分被挪用。市政府曾答应广场建成再拨款500万元建综合批发市场,可广场建成后,市政府不再给钱,建设综合批发市场的资金链断了,工程难以为继。”

那么,汝州市政府为何食言呢?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说:“答应出钱的是一个市长,到真正该出钱时这个市长调走了,新市长不愿意为老市长的政绩埋单。7年来,汝州市政府换了3任一把手。每年的汝州市两会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尽快解决问题,政府也考虑解决,可每次都是钱还没拿出来,领导又换了。”



综合批发市场烂尾楼一搁7年,给买房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买房人不断找汝州市国土局交涉,国土局负责人则踢起了皮球:“综合批发市场是金地公司开发的,责任应该由他们负。”购房人对这一说法不买账,认为责任应由汝州市政府和国土局负,因为这个工程是汝州市政府决定建设的市政工程,国土局是汝州市政府指定负责项目实施的政府职能部门,而金地公司则是国土局直接或间接成立的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都是国土局工作人员。金地公司成立于市政府决定开发火车站广场综合批发市场的1997年底,之后其营业执照未曾年检过。2000年6月,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营业执照予以吊销。如今,金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已不在汝州市露面,党支部书记则在公司解散后重新回国土局任职。

记者采访期间获知,汝州市国土局和市政府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准备收拾决策失误留下的这个烂摊子。当然,现在的债务要比当年沉重得多,处理起来也比当年直接拿出500万元建综合批发市场困难得多。

汝州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综合批发市场烂尾楼是错误政绩观的产物。以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代价打造城市形象,从长远看只能损害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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