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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发表于2010-07-21

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绿地是共有滴。私自占用时犯法滴,业主是给了你们物业权利滴,物业的作用是要维护全体业主权益滴,你们这么敷衍装老好人以后物业费是收不上来滴,最后希望你们如果有拿不准的地方多看看法律是有好处滴,再这么没用物业费反正我是不会交滴

发表于2013-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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