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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

发表于2021-04-21
【#苏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 】日前,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通知》明确:①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②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每月提取额度从月缴存额的50%提高到月缴存额的65%,在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月租金额、月公积金缴存额65%及最高限额三者取最小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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