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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签订购房合同突显客户很弱势

发表于2014-06-13

近期到售楼处签订购房合同,未想到合同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是对等的,此合同简直就是为维护开发商利益而量身定做的,与霸王条款也相差无几了,期间同置业顾问一再协商,责权对等或以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等,但均以此合同为市产权处传来的模板为由加以回绝,并一再说明全市各开发商合同全如此,不得修改,不信自己可对比,态度强硬啊!定金已交,只好勉为其难,咬咬牙签了。事后感觉,如顾问所说属实?真的有些不明白了,市产权处制定的合同究竟是为谁服务?故向大家求证下事实真如此吗?如不是这样,请大家签订合同时多加注意,避免着了别人的道,受损失的是我们呀!附几页合同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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