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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杂谈 成都一小区新房层高只有1米3 这样的房子都能卖出去,都敢卖出去,真是厉害了

发表于2021-04-09
标签:室内净高 普通住宅 层高 住宅 设计 
#楼市杂谈# #成都一小区新房层高只有1米3# 这样的房子都能卖出去,都敢卖出去,真是厉害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住宅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而制定的,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的商品房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买受人当然也可以拒绝交房。就层高而言,在《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该规定表明在层高问题上允许稍有选择,即并非层高必须为2.80米,但是“室内净高”却必须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只有1.3米的房子,违法了,竟然还能公然售卖,好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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