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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徐州一房企违规被罚40万 省物价将进行商品房规范整治

发表于2013-12-25

  1223日上午,江苏省物价局新闻通气会在省物价局9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江苏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主持,江苏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主任吴爱琴对近期全省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情况及市场价格动态进行了综述,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刘璐则对部分价格违法案件及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刘璐介绍,截止201311月底,江苏省各级共查处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550件,实施经济制裁904万元,提醒告诫2819次。其中商品房违法处罚总额达到300余万元,明年上半年江苏省物价局也将进行商品房专项规范整治。

徐州一房企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案被罚40万元

明年将进行商品房专项规范整治

在今天的部分违法案件及处罚情况通报中,徐州市金洋置业有限公司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案以及扬州市花园置业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案名列其中,其中徐州金洋置业被处罚金40万元,扬州花园置业被罚5000元。

2013112013313期间,徐州市金洋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紫金东郡普通商品住房过程中,有483套商品房,认购价格高于公示价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指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徐州市金洋置业有限公司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31021,扬州市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在售楼盘扬子·颐和苑项目,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进行明码标价;未按要求公示楼盘的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及前期物业服务费等相关信息和收费等信息。当事人的价格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当事人改正,处5000元罚款。

 

 

 

发表于2013-12-25

绿地也应该不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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