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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枫林天下管家杭州物华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封公&开&xin!

发表于2013-12-24

  

物华物业管理公司众领导你好:

  今天看到http://fengshangmilan.fang.com/bbs/1811839900~-1/538014265_538014265.htm的采访,就有了写这封公&开&xin的冲动,虽然也知道你们看到的希望渺茫,但还是希望枫林天下开发商和物华公司领导们能静下心来真的听听业主的心声,而不是只为了拿到物业管理费和交付新房,毕竟你们后期的发展和小区管理也绝对离不开我们众业主的支持。
  刚刚签约枫林天下成为准业主时,我们大家都是怀着喜悦和激动的心情,辛苦奋斗了多年终于可以改善一下居住环境了(
枫林的环境还是不错的),我们众位一期业主也是多次主动到枫林售房处主动了解楼盘建设进度;对枫林后期的开盘销售很是关心甚至拉动周围的朋友亲戚到枫林置业,可越是临近上房却越来越背离我们的初衷和想象,当初开发商物业积极组织大家对于物管费进行投票还有进户门选择等,我们也是积极响应。(后期没音信了)直到临近上房前一个月,我们憧憬的一级物业管理公司杭州物华才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告诉大家一个物业费的缴费标准就告一段落了,(这费用订的不明不白的)我们这些业主便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开始众说纷纭,各种质疑和猜测层出不穷,(估计徐州和杭州的楼盘物业资费不一样,物华也没有认真的去考察徐州楼盘的资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在此我要说明其实大家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希望物业在收费标准制定的同时,要考虑服务项目及配套值不值,服务项目要制定透明规范有公示期,让业主们明明白白消费,给业主一个讨论和沟通的机会!(国家制定一项政策还要有听证会走过场呢,更何况我们要聘请一个小区几千人的大管家)。

  个人感觉买房毕竟是一次性投入,后期的物业管理配套投入才是关系到众位业主日后生活休憩的保障。业主们在买房之初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奔着杭州物华国家一级物业资质来的(售楼处介绍时前十句话就会有这吸引人的措辞可以说是卖点)既然是一级规范的公司就要有开放透明的服务项目和管理水平,可是物华公司作为一个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工作如此滞后(上房之际对小区管理的标准和举措制定连基本的回应都没有)不得不让大家疑惑,这怎么能是一个具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所犯的低级错误呢!(风尚米兰和华润悦府等楼盘都已早早的公示了物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难道说非要等到上房拿钥匙那一刻才能去临时和业主们沟通协商吗?还是以此上房为胁迫强行收费?如果真的这样那只能是让众业主和物业之间充斥了隔阂和意见,以后的管理会出现各种的不满,甚至在明年出现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过激行为,因为我们也是弱势群体,试问除了这个,我们还能做什么才能引起你们的注意呢?

  首先,最需要解决的就是——物业管理收费的透明化和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的公示。如果火烧眉毛时再解释,业主们肯定众说纷纭有抵触情绪,到时候就算是服务完善,免不了还得费一番周折

  其次就是尽快的建立平台拿出你们的态度和业主建立基本的交流和沟通。

   请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真正的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业主的心情,你们做出积极响应之时就将是我们履行义务的开始。

  至于说房子施工和小区环境的细节优化,我们可以等,买的就是期房我们也不在乎多等一个月半个月的!


               枫林天下众业主

                2013.12.24


    发表于2013-12-24
    璞石无光,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致枫林天下管家杭州物华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封公&开&xin!”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12-24

    强烈反对物业公司现在还不公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

    发表于2013-12-24
    璞石无光,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致枫林天下管家杭州物华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封公&开&xin!”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12-2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12-24 13:32:33写道:
    3楼

    强烈反对物业公司现在还不公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

     什么一级物业公司?看看那物业经理说话就知道是徐州人

     

    发表于2013-12-2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12-24 13:32:33写道:
    3楼

    强烈反对物业公司现在还不公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

     什么几把一级物业

    发表于2013-12-24

    说的很好,有理有据,不卑不亢

    发表于2013-12-24

    希望枫林天下物业经理可以看看枫林人们心中所想的事情,也请你们快马加鞭对业主进行相关问题的答复

    发表于2013-12-24

    希望相关领导关注此事!!!

    发表于2013-12-24

    掌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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