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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闹事件频发 期房销售模式存在弊端

发表于2012-05-09

拉横幅、摆放花圈;情绪激动的购房者、一片狼藉的售楼处……杭州、宁波为什么会接连上演房闹事件?面对地产商的主动,已购房的老业主到底该不该闹?对此进行关注。

发表于2012-05-09

4日晚,在宁波某楼盘,因不满开发商大幅度,约400名老业主堵在售楼处门口讨要说法。业主给开发商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赔钱、退房、不准。对此,开发商未给出明确答复。该楼盘业主谭女士说,去年底她买房时是1.1万元/平方米,现在是7800元/平方米,103平方米的房子缩水约30万元。

去年8月,昆仑天籁以均价1.26万元每平方的价格对外销售,当时相关负责人向房屋购买者传递出肯定不会的信息,然而到今年4月22号,该楼盘均价已降至8600元左右,降幅超过30%。 面对业主维权,杭州某经理姚亮称:公司完全按照现场的市场行情,科学制定现在的销售价格,购房者觉得我们了,要求我们补差,我们认为是亏本卖房,损失的是我们的收益。

发表于2012-05-09

白岩松:心情矛盾

在节目中,白岩松表示:面对“房闹”心情矛盾,一方面从心情上来说是理解的,但是对于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一种越界甚至是涉嫌违法的动作,这是不可以谅解的。为什么说心情可以理解呢,刚买房没多久,房价一下子被人打了八折,或者是七折,这块等于是自己就没多长时间就亏本几十万。我们看看这个落价的幅度,仅仅拿杭州来说,你像曙光之城,我们注意这个的数据,它的保本价格就是18356元,但是现在的售价才15000元多一点,盈亏幅度净亏3296元,还有江语海,它的保本价接近15000元,而卖价只是11300元,它的盈亏幅度也是负3000多。第二个矛盾的地方是,买房人的痛苦却是将要买房人的幸福,因为大家在期待房价下降,可是买了房的人就要成为痛苦者。

发表于2012-05-09

马光远:期房销售模式存在弊端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在节目中表示,应该说在中国总是存在着两种现象,第一个,我们老是强调市场经济、契约经济,每个人都应该尊重签订的契约的条款,你既然以一定的价格买了房,那么你应该承担维持下降的风险,当然你可以获得上涨的收益,但是同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在很多问题上都能看到。如果说我们真的要建立契约经济,要维护市场的这种契约精神的话,那毫无疑问,目前出现的所谓“房闹”本身应该说是违背基本的契约精神的。但是我们同时看到,现在很多新房销售是期房销售,就是说你还没有拿到房子呢,就已经交钱了,你是1月份买的,别人4月份买的,你1月份买的还比别人4月份买的每平方多了4000块钱,这对很多人讲都是不合理的,所以我们讲到,一方面我们要遵守契约,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的期房销售已经走到了一个尽头。

发表于2012-05-09

好悲剧啊

发表于2012-05-09
没有办法的事
发表于2012-05-09
不知道弊端在哪里
发表于2012-05-09
什么弊端
发表于2012-05-09

都靠谱点吧

发表于2012-05-09
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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