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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徐州商品房预售款下周实行 希望不是说说而已

发表于2013-11-15

从13号召开的市区商品房预售款工作会议上的了解到,从11月21号起,我市将全面实施“市区商品房预售款制度”,有效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杜绝了烂尾楼的发生,让市民买房更为放心。

商品房预售款是指购房 者买房所交的钱不是直接交给开发商,而是存入由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共同管理一个帐号,开发商需要施工费,必须申请才能使用资金。对于这一新规,市民表示欢迎。

市民:这样肯定是更有保障,因为你存到政府这边,政府他会用来(监督)建设,如果直接给开发商,开发商可能就卷走了,我肯定是支持的。

市民:现在既然有,政府来参与,至少能保证开发商能把楼正常地盖起来。

按照即将实施的《徐州市市区商品房预售款办法》规定,11月21号起,凡在徐州市云龙、鼓楼、泉山、新城区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其预售款均纳入范围。对此,很多开发企业有着自己的担心和疑虑。

闫发勇 美的地产公关报建经理:像我们集团资金管理,我收了预收款全部归集到总部,总部那边财务管理,如果哪个项目需要付钱,我们统一支配这些费用。

记者:可以全国调配?

闫发勇 美的地产公关报建经理:对,我们全国调配。现在这样,我一个项目(资金)就对应一个项目上,我这个资金的流动上就没有原来那么灵活了。

规定,为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资金重点监控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等相关工程建设费用,约占总预售款的30%。这笔资金将按照取得预售许可证、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竣工、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初始登记5个节点分别拨付30%、60%、80%、90%、100%专款专用。同时考虑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其余的非重点款项将直接通过系统申请即可使用。

樊建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我们预售款分为重点和非重点,重点就是保障工程建设能够完成的这笔资金,这个我们分5个节点,5个节点到期开发商就可以支取(资金),另外非重点大概占70%多,这个也要首先保证月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其它的开发公司是可以自由使用的

发表于2013-11-15

这是给业主的福音

发表于2013-11-18

应该不是说说吧

发表于2013-11-18

都是刚开始的时候比较严格,后面就开始放水,最终形同虚设

发表于2013-11-18

我还是不太相信,这个能监管的?

发表于2013-11-18

反正运行下来还是需要时间的

发表于2013-11-18

我也希望不是说说而已

发表于2013-11-19

不会烂尾了

发表于2013-11-19

房地产的支付宝。。。再加上首付按进度付款更好

发表于2013-11-25

希望我的选择不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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