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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后的几点疑问,各位大神指教

发表于2014-02-12

情况:我和老婆是徐州人,我毕业后户口去了广州,老婆还是在铜山区;现在新城区购买绿地商务城;因为老婆在坐月子,没有和我一起去签订合同;

1.房子上我老婆一个人的,签合同都是我代签的并按手印,这样合同也生效吗

2.现在申请贷款要开首套房证明,是不是两个人都要开呢,还是只开我老婆一个人的就可以呢

3.我老婆是铜山区的,要在哪里开这些证明呢,是否需要本人到呢


希望各位大神伸出援助之手,祝新年快乐,马到成功

发表于2014-02-12

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代笔签字还用手印是违反对方人的意愿的,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和身份证明等权利。

发表于2014-02-12

好男人,买房都写媳妇一人的名字

发表于2014-02-12

签自己字,写对象名字,这样也可以?

发表于2014-02-12

用谁的名字,就要用谁的名字贷款,全款就无所谓了

发表于2014-02-12

合同上写谁的名字 不代表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


发表于2014-02-13

不顶不行

发表于2014-02-17
引用:风中有一朵雨做的云在2014-02-12 22:28:10写道:
8楼

合同上写谁的名字 不代表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

 这个和房产公司确定了:合同上的名字就是以后户主的名字

发表于2014-02-19

在绿地商务城你就是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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