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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购房案例点评:不同购房经历 咀嚼人生五味 或许他们的经历对你会有所启示

发表于2007-07-06
四处托人打折 结果错失良机

人物:唐先生

心得体会:在关键时刻要当机立断

唐先生在南宁某杂志社工作,参加工作后他一直住在父母家。2005年,考虑到为方便上班,他计划购房。几经踩盘,他看中了一套三房一厅房子。

这套房当时售价是每平方米3100多元,对房子的户型设计、楼层唐先生都颇为满意。当时楼盘举行促销活动,购房可获得折上折。就在他准备交定金时,家人劝阻了他。父母提出,想找一找关系,力争再打些折,以节省资金。“能再打一个点,就少了3000多元。”觉得父母的意见有道理,唐先生就暂时把购房计划压后。

为了尽量省钱,他们四处托人打折。对一些熟人报出的折扣,觉得不甚理想,又再托其他人活动。在这期间,售楼部人员打电话催促过唐先生,说这套房子有其他人也看中,再不早点交钱就没了。唐先生等人认为,这是售楼人员的计策,制造这种假象,目的是想让他们早点掏钱,他们遂不理会。10多天后,唐先生来到售楼部,却被告知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因为找人托关系,没能如愿买到理想的房子,唐先生后悔不已。

点评:一些售楼人员介绍,不少购房者在买房中,都希望辗转找关系把房款打折。他们对消费者的心理也理解,不过有的购房者动辄把房款压低几个点的想法,却让他们哭笑不得。记者得知,目前在不少楼盘,两点以上折扣往往要公司领导层才能签批。有的楼盘则实行得到老总特批的折扣,就不能享受其他优惠。可见,向开发商讨取折扣并不容易。

目前,楼市惯例是购房者交了定金后,过一段时间才签契约及合同。房子单价在契约及合同中注明,如果真的非常在意所看中的房子,不妨采取交了定金再托人打折的办法,这样就不会错失房子。但要注意的是,定金不能退回,付款前一定要想清楚。
发表于2007-07-06
操之过急购房 楼盘选得不当

人物:苏先生

心得体会:购房前最好多走走、多打听

苏先生最初把购房范围定在单位附近,但在这一片区当时并没有楼盘推出,购房只能选择二手房。苏先生不愿意购买二手房,只好把购房范围扩大到其他区域。朋友劝他,你现在还没结婚,何必急匆匆地购房。他认为,房子迟早都要买,晚买不如早买。去年底,他购买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

没想到,时隔不到半年,他单位附近有一楼盘面市。该楼盘的售价,和他所购买楼盘的售价相差并不大。“住在单位附近上下班方便,而且生活配套好。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在那边买了。”苏先生说,楼盘选购不当,让他懊悔不已。买房对他来说,可能一辈子只有一次,自己花了钱所购商品却不能百分百满意,心中总有一丝不爽。

点评:购房者买房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购房计划和意愿。如同购买电子器材等商品那样,产品是打算过渡用的,还是长期用的?要买功能齐全的,还是功能单一的?这些都要事前想清楚。购房前,最好向有关部门了解区域的近远期规划,多打听哪些地段、位置会有楼盘推出,这样选择性才会多,从而避免一叶障目。
发表于2007-07-06
出于稳妥起见 有钱也选按揭

人物:安先生

心得体会:不要把巨款一次性支付,这样做风险大

市民安先生是在去年购买某小区房子,虽然有能力一次性付款,他却选择按揭供房的方式。他告诉记者:“这样做是出于稳妥起见。”

安先生一家三口人,儿子读初中,妻子经营服装生意。他们一直住在北湖路,近年来家里经济收入增多,想改善居住环境,就决定购买新房子。他是在楼盘开盘后不久购房的,房子是期房。

安先生所购买的房子,总价近30万元。按照他们家庭的经济能力,支付这笔房款并不是十分难,但是他并没有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安先生说,一次性付款只比按揭优惠一个点,也就是便宜2000多元。但想到把自己家里辛苦积攒多年的钱一次性掏出,心里总有些担忧。安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看到一些开发商坑害消费者的报道,有的开发商甚至卷款溜走,留下烂尾楼,这让他心中有了提防。选择按揭供楼,首笔款只交房款的30%,就算真的出现险情,损失会少些。

安先生说,待楼盘交付使用后,他就把余款交清。虽然提前还清贷款要支付银行违约金,但他认为这样做保险,心中踏实。

点评:不少购房者在买房中,都有提防被开发商坑害的心理。放弃一次性付款,选择按揭供房,不失为一种稳妥的办法,不过这要当事者对意外承担的利息费用、保险费用有所预见。当前,楼市管理日趋规范,资金监管制度完善,购房款被挪用、占用的风险已经渐小。
发表于2007-07-06
担心屋顶漏雨 要找关系换房

人物:关小姐

心得体会:要坚定信心,心理不要脆弱

“当初为了换房子,我们辗转找了不少人。如今过了近一年时间再回头看,发现是我们自寻烦恼。”关小姐说。

2005年底,关小姐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一房一厅,面积50多平方米。想住高点看风景,而且房子是电梯房,关小姐就购买顶层的房子。

过后,家人及朋友却对她的做法提出了异议。父母说,住在顶层屋顶容易漏雨,而且打雷闪电时不安全;朋友则说,顶层不利于防盗,水压供不上自来水出水量小。大家你一言我一句,听多了关小姐也不禁犹豫起来。想来想去,觉得买房子是一辈子的事,还是稳妥点好,遂决定换房。

售楼人员告诉她,买卖合同已经送到管理部门备案,他们不能擅自换房。而且根据行规,换房视同于毁约,购房者要承担相关毁约责任。见开发商不同意她换房,她更坚定了“顶层房子不好”的看法,一心要换房。为此,她四处托人找关系,最后经朋友帮忙,她终于换了房。

去年,一次偶然机会,她得知小区位于顶层的房子最为抢手,在业主转让的房子中最易找到买主。因为顶层的房子赠送数平方米的露台,所以较受买主欢迎。此外,她也打听到,小区里住在顶层的业主,没有遭遇漏雨、水压低等问题。想到自己拱手将好房子让出,还颇费周折地找人、找关系地让好处,关小姐十分气恼。

点评:在以前的建筑技术下,屋顶漏雨的问题确实存在。如今房子的楼层平面,基本实行一次性水泥浇注,这就杜绝了屋顶漏雨等问题的出现。南宁的一些楼盘,楼顶房子的售价是最高的,这可以反映出顶层房子的价值。随着电梯房的普及,以前“买低不买高”的传统购房观念正受到颠覆。
发表于2007-07-06
前车之鉴……
发表于2007-07-07
以下是引用这个没注册在2007-7-6 17:54:37的发言:

前车之鉴……
是的啊
发表于2007-07-08
发表于2007-07-09
以下是引用这个没注册在2007-7-6 17:54:37的发言:

前车之鉴……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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